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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五年多次签证怎么办理_韩国五年多次往返签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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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旅游签证

欣 欣 价: 1188 门市价¥1388
  • 办理时间: 以使馆签发为准
  • 有效期: 1825天
  • 最多停留: 90天
  • 签证面试: 不需要
  • 邀请函: 不需要
  • 所属领区: 东北领区
  • 受理范围: 东北领区范围内
价格类型
预订日期: 
签证数量: 
  • 所需材料
  • 特别提示
  • 在线咨询
最后更新:2024-04-12
【基本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2张白底照片(3.5cm×4.5cm)
3、护照
4、身份证
5、户口本全部页复印件
6、提供父母或子女财产证明时,户口本不在一起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停留期及有效期】
90天以内停留期、五年多次
序号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蓝色字体韩方必需材料)
1 中小学及大学(包括专科大学)讲师
·持有助教以上职称者可签发有效期 10 年的多次往返签证
教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保或公积金证明,工资卡流水等资产证明
2 驻外使领馆馆长认可的著名艺术家、艺人及运动员
特定团体(协会等)会员证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3 曾作为带领团体游客的旅游社导游访问过韩国三次以上者 导游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4 有访韩记录者
- 对免签入境(含观光登陆许可)者访韩记录将不予认可
- 持团签或个别担保签证入境者,只认可 2016 年 1 月 28
日之前的入境记录
* 实施日期:2016 年 7 月 1 日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护照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
※(申请人如曾持医疗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只有访 韩记录的人员申请多次签证时,只承认最近一年 内在韩国国内医院或医疗机构支付的诊疗(治疗) 费总额达韩币 200 万元以上的访韩记录,因此还 需提供诊疗费证明材料
5 同韩国的年贸易量达 3 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管理人员以上职位的人或作为正式职员工作两年以上的人
1. 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进出口申报证明等)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6 能证明个人资产达 200 万元以上者(房地产、金融资产及
本人所有企业等) 资产证明材料

7 中国公务员或持公务普通护照者
在职证明

8 在韩国投资 100 万美元(10 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的职员
投资证明材料及在职证明书

9 定期通航于韩国的航空、船运公司职员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书

10 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全球通用的信用卡持有者通过消费记录和信用度评估,被
驻外使领馆馆长认定为优质客户
2)支付宝芝麻信用 780 分以上的优秀会员
3)银联贵宾信用卡持有人(含白金卡∙砖石卡) ⑩ -1)信用卡账单(最近 6 个月)及信用卡复印件
⑩ -2)芝麻信用报告书(通过飞猪平台下载)
⑩ -3)银联信用卡正面复印件及最近 3 个月月度账单
辅助个人资产及工作证明等资料
11 月收入人民币 5,000 元(年收入人民币 60,000 元)以上的人员
收入证明材料
(最近 6 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辅助社保、房产,车产,工资卡流水证明
12 未满 17 周岁和年满 55 周岁以上的人员
只需提交共同材料

13 四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人员
*为防止提交虚假的毕业证或在学证明,须进入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电子认证材料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验证 报告(在 www.chsi.com.cn 网站打印)
辅助个人或父母财产,工作资料

14 中国企业联合会选定的 500 强企业的处级以上人员或工作
满 6 个月的在职人员
(请参考 http://www.cec-ceda.org.cn)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辅助个人房产,车产,社保,流水等财产证明资料
15 持韩国国内公寓式酒店(Condominium)会员卡(韩币 3,000
万元以上)的人
取得税完税证明或
公寓式酒店会员卡原件及复印件
辅助个人工作证明,财产等资料
16 持有短期多次往返签证(C-3)者的亲属(配偶、未成年子
女、父母、配偶父母)
※ C-3-8 签证持有人亲属及以未满 17 周岁或年满 55 周岁以上 人员、四年制大学毕业生或在校生获得多次签证的人员亲属除外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17 持有北京、上海、 广州、深圳、苏州、厦门、 天津*、
南 京、杭州、宁波、武汉、长沙、青岛、 重庆户籍的人
※ 天津市签发对象区域: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 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津南区 (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武清区,滨海新区 除外)
※ 本馆辖区外的城市,只限由所在辖区领事馆指定的地区(市辖区) 身份证原件

18 22 个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有任一国家出入
境记录者(团签除外)
-22个OECD成员国-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
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
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芬兰
1.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
- 护照上的 OECD 国家签证和出入境章及其复印 件
2. 公安局签发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 如经第三国访问 OECD 国家,需交机票等相应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
—辅助个人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车产复印件, 流水,存款等资料
是否通过以客人实际材料,使馆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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