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集团渝之旅国际旅行社南坪签证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023-65633100(总机)18983976527(微信同号)
地址:重庆南岸区南坪正街85号(南坪正街)
商家资质:
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注册资金1亿元,大型国企,100%国有资产,服务安全有保障!
所需材料如下
身份证明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护照首页以及所有签证页、出入境记录的彩色复印件,需同时满足以下6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签名必须手写); 遗失说明样本 遗失说明模版
3、至少有对开的2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拒签记录的护照;
5、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照片(2张)
1、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请勿提供所持护照首页以及原签证页上的照片;
3、一般相纸打印的彩色照片,照片不可翻拍、PS、美颜;
4、脸部需占照片70-80%,下巴至头顶大约30-36mm;
5、请勿佩戴帽子、围巾、首饰(包含项链、耳环、耳钉)、口罩等遮挡物;
6、请勿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包含美瞳、普通隐形眼镜);
7、不能露齿,请勿张开嘴巴;
8、务必请清晰的露出五官,建议长发客人束发(需能看出耳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以及脖子)。
★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1、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2、如身份证遗失,请提供行程结束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注意:身份证原件需在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户口簿整本彩色复印件
1、整本彩色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如已婚,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提供另一方整本户口簿彩色复印件;
3、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彩色复印件,或者提供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本人页彩色复印件(二选一);
注:送签当天需携带原件。
★婚姻证明彩色复印件
1、已婚,提供结婚证彩色复印件;
2、离婚,提供离婚证彩色复印件;
注:递签当天携带原件至签证中心。
工作证明
★在职证明
本人所在单位的中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高管人员签名(或盖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在职证明模板 在职证明模样本 派出函模板 派出函样本
★单位证明彩色复印件(需盖章)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
资产证明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2)使馆要求存折或银行账单须有近6个月的交易记录,如无记录更新,请进行存取交易;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帐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
行程证明
★出行证明
1、全程英文机票预订单;
2、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申请表格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担保证明
★境外医疗保险
1、保险应覆盖整个申根地区,日期涵盖离开中国至回到中国时间(含航班抵达当日24:00),保险内容需包含紧急医疗救助和/或住院和门诊费用,及因疾病和死亡导致的送返费用,医疗项为单独项目且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需体现签证申请人的中文及拼音姓名,证件信息与出行护照一致; 保险条款中不能出现“由意外和急性病引致的”字样,因为使馆要求的是旅行医疗保险而不是旅行医疗意外保险。 70-81岁的申请人 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额要60万人民币,身故遗体运送保额要40万人民币。81-90岁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额要120万人民币,身故遗体运送保额要80万人民币;
2、总部在非申根国的保险公司应在任一申根国拥有办公场所,以便执行保险条约,如“安联保险“;
3、如申请申根国家海外省、海外领地(如:法属波利尼西亚/大溪地),需购买适用地区相应保险;
4、保单需中英文出具,不得手写,不接受含有免赔额内容的保单;
5、您可在下单预订时选择购买保险(如在携程购买保险,保单由携程打印)。保险要求
邀请证明
★探亲邀请函
1、丹麦邀请人提供近6个月内的开具的邀请原件,邀请函样本;
2、邀请人证件复印件:如果邀请人是欧盟国籍需提供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并附加签字页);如果申请人是非欧盟国籍,需提供护照彩色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并附加签字页)和居留卡彩色复印件(在申请人回国后仍然有效),不接受延期条;
3、邀请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声明;
4、如访问在丹麦的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5、如行程费用由邀请方支付,须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6、如住在丹麦亲友家里,请提供丹麦亲友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彩色复印件;
★商务邀请函
1、邀请函原件邀请函样本:
2、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详细日程;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3、丹麦使馆要求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领馆邮箱:bjsambvisa@um.dk
其他注意事项
1、此签证将由平台供应商代客人填写签证申请表,同时,将协助客人制作、整理资料,资料整理好后会给到客人,需要由客人携带所有的资料及对应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前往丹麦签证中心提交材料并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平台供应商设有陪同人员;
2、从2016年8月1日起,驻华丹麦使领馆要求提供有效护照(护照所有页,包括空白页)和支持文件的彩色复印件。如果递交的旧护照/注销护照上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任何申根签证及出入境章(近三年签发的)记录,这些信息页的彩色复印件也需提供。
3、普通认证服务:认证处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加急认证服务:认证处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
4、请根据您出行的主要目的选择签证类型,请注意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