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本方邀请机关以及身元保证机关需要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招聘理由书 (2)停留日程表 (3)身元保证书 (注1)身元保证人的栏目:身元保证方为公司团体,需填写公司团体的名称以及身元保证人的职务名称,并且加盖代表者印和公司的印章。没有印章的外国国籍的身元保证人可用签名代替。 (注2)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中央省、厅的课长、独立行政法人(一览表 )的研究所的课长或大学教授·准教授以上的人并且为公务邀请时可省略。 (注3)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4)关于邀请机构的相关资料(以下材料的任意一种) a 公司・団体概要説明書 b 法人登記簿謄本(发行后三个月内) c 公司四季報(最新版)的复印件 d 说明书或者宣传单等明确介绍了邀请机构的相关资料 e 大学教授、或者准教授,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所的课长以上的人员邀请时提交其“在职证明书”